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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歷史性的一天....因為我生活了27年的家要被打掉了!!要改成四間套房出租給人家

雖然之前就有這個想法,也都一直覺得可以賺錢啊,有何不可?但是就在整理家裡

看著所有熟悉的一切,也發現了以前爸媽的東西~~媽咪的東西一直都留著....口紅,化妝品...首飾

突然發現這些,有著莫名的感傷....究竟該丟該留?丟不掉的是回憶,留不下的也是回憶.....

說真的,我矛盾了......只好先收起來.....不想去面對那些物品的去留...因為心中其實是想留的

只是在未來,小小的房子裡,沒辦法保留那麼多東西~~我看著我那一大堆的書

也是丟留不是~~~~我想大家都想問我...何必留呢?一年看不到一次吧!可是就是捨不得啊....

對這房屋擺設有著27年的感情... 以後要跟別人一起分享~~~那還真是說不出的感慨啊!

希望以後的房客們都可以和我一起愛護我的家喔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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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Miss R]我不是購物狂,只是個~~旅遊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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